2016年春季文体活动比赛实施方案
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充分展示我院干警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经院党组研究,拟定于2016年4月1日举办春季文体活动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人员
本院干警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项目
(一)羽毛球比赛(设男、女个人名次)
(二)乒乓球比赛(设男、女个人名次)
(三)自行车慢骑比赛
(四)跳绳比赛
(五)飞镖比赛
(六)定点投篮比赛
(七)拔河比赛(以支部为单位组队)
(八)掰手腕比赛
(九)背靠背篮球跑比赛(两人一组)
以上比赛项目如报名人数少于四人(对、组),比赛项目取消。
三、日程安排
比赛时间拟定于4月27日,具体项目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
成立组委会。主任:朱卫东;副主任:霍斌、喻杰、罗明海。成员为办公室、政治处全体干警。组委会下设三个职能组:
(一)秘书组:组长喻杰,副组长骆健,成员为办公室全体干警。
主要职责:撰写此次文体活动文字材料、做好宣传报道、摄影摄像、营造氛围。
(二)裁判组:总裁判长朱卫东,羽毛球裁判长喻杰,乒乓球裁判长姚学明,自行车裁判长罗明海,跳绳裁判长张秀兰,飞镖裁判长赵国玉,定点投篮裁判长张远,拔河裁判长王春阳,掰手腕裁判长曹海涛,背靠背篮球跑裁判长叶青。
主要职责:制定竞赛规则,监督竞赛过程,确定竞赛成绩。“竞赛规则”于4月1日报政治处,政治处汇总后统一公布在内网上。
(三)保障组:组长霍斌,副组长姚学明,成员为计财科全体干警。
主要职责:负责场地、器材、饮水、安全、医务等各项保障工作。
五、其他要求
(一) 高度重视。举办2016年文体活动比赛,是院党组贯彻上级院《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全力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重大举措。全院干警思想要高度重视,参与要积极主动,确保精神文明和运动成果双丰收。个人项目各科室至少要有1人以上报名参赛,5人及以上科室至少有2人报名参赛。背靠背篮球比赛,本科室干警可与其他科室干警组成一组。拔河比赛以支部为单位推荐10名干警组成一队参赛(男女均可)。各支部、各科室于4月1日前将参赛人员和参赛项目报政治处。
(二)严密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和各职能组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裁判员要严格执行规则,技术问题由各项目裁判长处理,遇有争议由总裁判长裁决,重大争议报组委会裁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安全,严防运动创伤发生。
(三)精心统筹。要正确处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做好检察工作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认识到举办文体活动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作用,也不要因为举办活动在人员上、时间上影响到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简朴节约。要以简朴节约为原则举办此次文体活动,不插彩旗、不拉标语。场地布置、器材购置等都要从简安排,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2016年3月14日
固始县检察院
2016年春季文体活动比赛计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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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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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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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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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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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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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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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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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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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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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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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河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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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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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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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时00分—
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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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羽毛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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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BH健身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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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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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乒乓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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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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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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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慢骑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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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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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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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镖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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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楼楼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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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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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绳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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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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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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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时00分—
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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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羽毛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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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BH健身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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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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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乒乓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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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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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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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手腕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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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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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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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投篮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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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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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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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背篮球跑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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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前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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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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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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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幕式,全院干警参加,着便装。
2、裁判员在比赛之前向运动员宣读比赛规则,严格按规则比赛,不得弄虚作假,比赛之后于当天将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报政治处,前四名和裁判员要在成绩单上签字。
3、运动员在比赛前20分钟,充分活动身体,防止运动伤发生。
4、各裁判员要将所负责的比赛场地、器材于前一天准备到位,做好检查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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