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世明同志协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梅世明同志不再担任党组成员职务,因工作需要,梅世明同志协助肖国兵同志工作,主要协管民行工作,重点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中共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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