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文体比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丰富干警文化体育生活,充分展示我院干警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检察机关的凝聚力,经院党组研究,拟定于2014年10月17日举办2014年秋季文体活动比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人员
本院干警均可报名参赛。
二、比赛项目
(一)羽毛球男女个人
(二)乒乓球男女个人
(三)自行车慢车
(四)跳绳
(五)飞镖
(六)象棋
(七)拔河
以上比赛项目如报名人数少于四人,比赛项目取消。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组委会。主任:朱卫东,副主任霍斌、喻杰、罗明海。成员为办公室、政治处全体干警。
组委会下设三个职能组:
秘书组:组长喻杰,副组长骆健,成员为办公室全体干警。主要职责:撰写此次文体活动文字材料、做好宣传报道、摄影摄像、营造氛围。
裁判组:总裁判长朱卫东,羽毛球裁判长喻杰,乒乓球裁判长姚学明,跳绳裁判长安冬雪,飞镖裁判长霍斌,自行车裁判长罗明海,象棋裁判长徐炯,拔河裁判长王春阳。主要职责:制定竞赛规则,安排竞赛日程,监督竞赛过程,确定竞赛成绩。
保障组:组长霍斌,副组长姚学明,成员为计财科全体干警。主要职责:场地、器材、奖品、车辆、饮水、安全、医务等项保障。
四、其他要求
(一) 高度重视。举办2014年文体活动比赛,是院党组贯彻上级院《加强和改进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全力推进固始检察工作实现可持续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要求全院干警都要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严密组织、积极参加此次文体活动,确保精神文明和运动成果双丰收。个人活动各科室至少要有1人以上报名参赛,5人以上科室至少有2人以上报名参赛,并以科室为单位于10月13日前报院政治处。
(二)严密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组委会和各职能组要按照分工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裁判员要严格执行规则,技术问题由各项目裁判长处理,遇有争议由总裁判长裁决,重大争议报组委会裁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安全,力防发生运动创伤。
(三)精心统筹。要正确处理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与做好检察工作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认识到举办文体活动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综合素质,促进检察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作用,也不要因为举办活动在人员上、时间上影响到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简朴节约。要以简朴节约为原则举办此次文体活动,不搞开幕和闭幕式。场地布置、器材购置等都要从简安排,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