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信检文政〔2017〕13号
关于开展“检徽耀信阳”
优秀电视专题片展播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
为全面展示信阳检察工作形象,推动“三培优”工程全面实施和“优质高效、精准精细”工作主题的落实,进一步提升信阳市检察机关知名度,努力营造让人民满意的良好氛围,经市院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检徽耀信阳”优秀电视专题片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播计划
1、本此展播是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大背景,由市院宣传处统一组织,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协同制作播出的大型专题片展播活动,充分运用电视纪实和传播方式,多角度、多侧面、真实地反映2016年以来我市检察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和新贡献以及涌现出的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
2、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为展播提供1—2集专题节目,统一冠名《检徽耀信阳》展播栏目。
3、展播活动拟在6—10月间在信阳电视台和各县区电视台播出,并在河南电视台检察视点选播。市检察院将对此次展播作品进行评优颁奖。
二、组织协调
此次展播活动由市院宣传处主办,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共同协办,信阳电视台信阳检察栏目组具体承办专题片的拍摄、制作、播出工作;并为各县区院提供有关节目模板(包括统一的栏头、片尾字幕版式等)和各项技术指标要求,以统一形式与风格。各县区院各自负责协调在本辖区电视台进行播出。
三、节目要求
1、选题内容: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展播内容侧重2016年以来本单位、本部门检察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和新贡献以及涌现出优秀个人、优等团队、优质工作为宜,也可自行拟定其它与本单位、本部门特色检察工作相关的内容,但要求主题突出,叙述生动,有真情实感,格调高尚,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切忌大而全、抽象、空洞的选题。
2、摄制手法:本片倡导以“故事”性为主,将用平实的视角与手法,讲述朴实而又动人的故事,充分凸显“故事性”和“情节性”,要求做到“内容故事化,故事情节化、情节细节化。”解说词风格要求平实,客观,力避过多的说教、空泛的拔高和主观的总结评价。
具体拍摄手法:纪实和采访相结合,同时以历史背景为铺垫,既要有历史的纵深感,也有现实的鲜活性,做到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凸显作品的张力。总体作品风格要求平实、亲切、稳重。
3、格式规范
(1)题目要求:展播节目由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根据内容特点,自定主标题或副标题。(2)时间长度:每部专题片的总时长为8-10分钟(含展播栏头、片尾字幕)
4、报送时间
报送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节目的选题报送。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要认真研究展播内容,然后确定2-3个展播题目,并拟定相应的写作题纲,于3月15日之前报送市院宣传处外网邮箱,由市院宣传处集中审定。
第二次为节目的脚本报送。各县区院、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按照审定后的题目与题纲认真撰写专题片脚本,于4月14日之前报送市院宣传处外网邮箱,由市院宣传处审定脚本。
5、组织拍摄
各县区院按照审定后的脚本以及信阳电视台信阳检察栏目组统一的对内容和风格的要求,完成各自节目的拍摄和制作及配音解说工作;市院机关各业务部门的展播专题则由栏目组负责拍摄、制作。所有专题制作成品均于5月26日前报送市院宣传处。
四、活动评优
此次展映活动结束后,市检察院将聘请有关专家对此次展播节目进行评奖,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在全市检察宣传年终考评时,分别加6分、4分、2分;对不积极参入、没有报送展播节目的单位,目标考评时扣5分。
五、其它事项
市检察院宣传处外网邮箱:xinjianxuan399@sina.com
联系电话:37600399(内线)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