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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宁在全省市分院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强化法律监督 提升执法水平 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时间:2012-03-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省九次党代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检察工作,研究部署2012年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1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开拓创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召开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制定全省检察工作十二五规划,系统形成了遵循司法规律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特别是提出的要树牢和践行六观,从四个方面转变检察工作方式等重要观点,在检察系统和社会上产生较好反响。

——站位全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省检察院及时研究制定《关于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的若干意见》,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做好九个方面工作,自觉做中原经济区建设者、捍卫者。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务院支持我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省检察院先后下发通知,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组织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进万村活动,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各地也制定完善、认真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忠诚履职,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成效进一步彰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坚决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就业、医疗、粮食、移民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公开承诺并逐一落实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成效受到省委和各级党委充分肯定。

——理性司法,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特别是重死刑案件质量有新提升。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468人,提起公诉70711人。捕后不起诉423人,同比下降20.8%;撤回起诉21人,同比下降57.1%。与省公安厅共同推行命案由省辖市公安局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完善首次讯问重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措施,较好地保证了重死刑案件办案质量。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成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839418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602725人,渎职侵权案件8791455人。查办贪污贿赂大案1439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708件,分别占立案数的73.4%80.5%遵循办案规律、诉讼保持常态化的要求正在得到贯彻落实,在第四季度立案人数同比上升26.4%的情况下,全年职务犯罪案件起诉数和有罪判决数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达到88.6%86%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与省检察院等9家单位制定的《关于认真落实<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若干意见>实施意见》,省院和郑州、洛阳、商丘等市院成功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成果展览,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高。结合办案加强典型案例分析,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预防调查,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制度,强化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省委、省政府和部分省辖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批示,检察机关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三是诉讼监督工作有新加强。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理性监督,以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监督理念,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改进方法,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17人、监督撤案677人,追加逮捕2857人,追加起诉226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83件,提出民行抗诉931件;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1927人次

——更新观念,检察工作方式进一步转变。落实省委以领导方式转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眼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由单纯强调把案件办准向把案件办好转变,由侧重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和谐稳定转变,由更多强调惩治向惩防一体、更加注重预防转变。省检察院牵头与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会签了《关于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实行非羁押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全省检察机关共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予批准逮捕548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依法不起诉1841人。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预防工作,受到高检院充分肯定。大力推进侦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侦查工作由人力密集向技术密集、信息密集转变,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不起诉案件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396名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不断拓宽接受外部监督渠道,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查办职务犯罪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检务公开不断深化。

——严管重教,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有新的提升。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竞赛活动,省院举办培训班26期,培训检察人员4000余人次;分类开展精品案件评选和技能竞赛活动,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培训,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利用空缺编制公开招录615名公务员,有541人充实到基层院,检察队伍专业结构不断改善。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廉政专题教育制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请销假制度,4个市级院检察长向省院作了述职述廉报告,省院对3个市级院进行了巡视,由厅级干部带队列席了19个市分院党组民主生活会,有力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探索实行案件集中管理,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检察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1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郑州市中原区院蒙凡、遂平县院李宪中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6名检察英模被选为省九次党代会代表;建党90周年前夕,全省检察机关27个集体、129名干警受到中政委、中宣部、省委和省委政法委表彰。

——强基固本,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市两级院加大帮扶力度,基层院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效。经费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管理更加规范,乡镇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步伐加快,内设机构升格问题和干部职级待遇得到较好解决,执法环境继续改善,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实践,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只有融入全局、服务大局,把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彰显检察工作的价值;只有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把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才能真正体现执法为民的宗旨;只有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依法监督与争取支持配合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只有正视问题、接受监督,把强化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统一起来,才能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只有尊重规律、遵循规律,把务实发展与改革创新统一起来,才能推动检察工作持续提升。

 

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总体要求

 

2012年,是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党要召开十八大。新的形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在贯彻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检察工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上迈出坚实步伐。

首先,完成服务大局新任务迫切需要我们提升工作水平。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提高维稳能力、强化维稳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求检察机关必须依法、积极、有序参与,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随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全面推进,围绕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和持续求进总基调,加快转变检察工作方式、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是我们面临的重大课题。

其次,适应司法规范化和司法民主化新要求迫切需要我们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民主化、信息化深入推进,互联网日益普及,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活动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复杂性、敏感性显著增强,在新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下,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案件,而且要切实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和水平。

其三,推进检察工作新发展迫切需要我们改进工作中的不足。近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科学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少数单位和部门研究工作理性思考不够,创造性地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工作思路、工作部署的能力不强。二是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不够健全,一些工作思路和要求提出之后,由于相应的工作制度、措施没有及时跟进,推动工作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是在服务大局工作中,措施不够扎实有力,效果不够理想,一些地方对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认识不足、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四是各市级院工作开展不平衡,条件类似的地方,查办职务犯罪的工作成效差距较大,市分院带头办案作用需要切实加强。五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非羁押诉讼制度还没有得到全面落实,重死刑案件办案质量、查办职务犯罪的实刑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需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改善结构、增强效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性需要继续提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徇私枉法、裁判不公以及民事执行难问题监督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六是执法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办案工作需要,一些案件质量效果不够好,一些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处理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群众工作等能力亟待提高。七是一些院领导班子结构不够合理,纪律作风监督管理不够有力,班子的履职能力和水平、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加强。八是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地方制度落实棚架,对检察队伍管理不严,少数检察干警、个别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形象不好,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时有表现,利用检察权隐蔽经商、插手工程招投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经济活动情况仍然存在,少数地方还比较突出,个别地方甚至连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全省检察机关都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提升水平中破解难题,奋力开创全省检察工作新局面。

根据当前形势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省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核心任务和持续求进总基调,以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提升水平工作主线,牢固树立务实发展观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落实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要注意把握四点:

(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工作提升无止境。卢展工书记指出,增强清醒忧患,就是能够从工作和成绩中看到问题、看到困难、看到差距、看到不足。就全国范围看,我们与全国先进地区检察机关相比,在一些方面还有差距;就全省范围看,各地检察工作发展水平存在不小差异;就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看,不同工作之间发展也不平衡。推进发展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忠诚履职、尽心尽责,改进工作、固强补弱,拉高标杆、创先争优,努力把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科学把握工作主线。提升水平与科学发展、遵循规律、转变方式辩证统一、相辅相成。只有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司法规律、转变工作方式,才能提升检察工作水平,才能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全省检察机关要把提升水平作为重要目标任务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努力在科学谋划检察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上取得新成效,在有力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加强案件管理、科学推进检察业务上取得新成效,在以人为本、严管厚爱、提高素质、树立形象、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在固本强基、科技强检、推进基层基础和科技装备、信息化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三)持续推进务实发展。弘扬崇尚实干的优良作风,把务实发展作为一种追求、一种品格、一种责任,紧紧瞄准提升水平这一目标,锲而不舍,务求实效。要抓具体,深化细化实化各项工作要求,把既定目标任务变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要抓规范,善于把比较宏观的指导性要求,及时用措施、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抓载体,注重结合实际选准、用好推动工作的载体和平台,强化决策督查、专项督查、检务督察,真正使好的思路、好的机制落到实处;要抓考核,改进完善检察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考核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切实发挥好务实发展的助推器作用和提升水平的指挥棒作用。

(四)努力实现与时俱进。检察工作只有紧跟时代步伐,工作水平才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进一步克服就检察论检察的观念和做法,自觉融入全局,紧紧围绕中心,主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服务方向、拓展服务领域、制定服务措施,全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中进一步彰显检察工作价值。检察工作要与人民群众期待相适应,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提高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中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2012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一、全力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

紧紧围绕《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纲要》,完善落实省院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等一系列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着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求进发展。

(一)拓宽服务领域。既要重视服务经济发展,又要重视服务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一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和环节的职务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为经济持续求进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要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依法加强新形势下的涉农检察工作,强化涉及民生问题民行案件的法律监督,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要服务和保障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以及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文化领域特别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执法管理中的职务犯罪,把维护公共道德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价值追求,加大对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行为的司法保护力度,保障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诚信、社会公共道德、法治文化建设。

(二)健全服务机制。一要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各级院都要重视和加强对大局的研究,继续组织开展检察干警进千企、进万村活动,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和需求,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研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二要建立服务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在省两会前各级院要就服务大局的做法、成效向党委、人大写出专题报告,并通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三要建立服务效果评价机制,要把服务大局工作作为评判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探索把系统内的业务考核与当地党委政府评价、社会满意度测评有机统一、整合起来,推动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三)增强服务实效。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积极主动服务与依法规范服务有机统一,到位不越位;坚持把办案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运作,有利于大局的案件坚决积极查办,对大局有不利影响的慎办、缓办;坚持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从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出发考虑办案工作,不随意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涉及关键岗位人员时,先沟通协调,必须查封账目时,尽可能缩短查账时间,防止因执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坚持结合办案延伸法律服务,促进相关人员知法、守法,帮助发案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

二、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检察工作从本质上讲就是社会管理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基本载体,合理延伸检察职能为必要补充,创新方法途径为重要手段,做到积极参与、依法参与、有序参与。在发挥好执法办案基础性作用的同时,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依法参与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社会管理。一要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社会管理。坚持宽严相济,严格依法掌握涉罪外来人员逮捕、起诉条件,促进平等适用不批捕、不起诉;推动建立管护帮教基地,探索涉罪外来人员管护教育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进出监所评估、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定期回访等工作,使其尽快融入社会。着眼教育矫治,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探索对涉罪未成年人捕、诉、监(监所监督)、访一体化,与有关部门一起,探索建立有条件地封存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制度。二要参与对重点领域的服务管理。依法打击侵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合法权益的犯罪,促进依法经营;加强对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工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案件的法律监督,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与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依法打击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信息规范有序传播。三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服务管理。参与平安创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积极拓展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途径和方法。一要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直13个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制度,建立与社区服刑人员约见和谈话制度,完善社区矫正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稳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机构建设,积极开展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着力解决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以及违法交付执行、违法变更执行等问题,切实保障矫正效果。积极参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试点,推动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二要稳步推进乡镇检察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检察室设置、工作内容和程序,筑牢参与社会管理、维护基层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阵地。建立健全与基层综治部门、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等部门资源共享、分工负责、协作联动机制,更好融入政府主导的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络,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三要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长效机制建设。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健全与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重大案件情况通报等制度,加快推进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认真开展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等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四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落实省院执法办案三个层次目标要求,在把案件办准、办好的基础上,注重延伸职能,认真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三)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这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落脚点,也是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的政治要求。一要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照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活动,确保积案息诉率达到90%以上;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完善重信重访案件公开听证、涉检信访终结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全面推进案件评查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二要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重大敏感案件、热点敏感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主动做好隐患排查、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坚决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三要加强释法说理。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积极推进不受理、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不立案、不赔偿等工作的释法说理工作,解疑释惑、理顺情绪,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实现正义,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四要推进司法民主。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案件信息查询服务窗口、阳光检务信息平台建设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探索网络问政,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网评队伍建设,健全涉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处置机制,注重利用新兴媒体宣传检察工作,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热点,不断改进工作

三、着力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遵循规律、理性司法,在提升执法办案的质量效果上狠下功夫。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要在维护稳定、保证质量上提升水平。一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活动,积极稳妥处置各类敏感案事件,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治安大局稳定。

二要积极推进非羁押诉讼。去年非羁押诉讼机制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捕后轻刑判决率仍然偏高。这说明,非羁押诉讼适用得并不充分。省院和市级院要针对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不积极、法院不羁押不收卷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健全、落实逮捕必要性审查等配套制度,完善不捕权、不诉权的运行、审批、决定程序,防止因程序繁琐、费时费力等导致非羁押诉讼得不到落实。

三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认真落实两个证据规定,严格证据的审查、判断和运用,加强对下指导,健全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推行命案由省辖市公安局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制度,完善首次讯问重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措施,着力提高重死刑案件质量。要依法妥善办理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涉及的案件,在坚持两个基本的前提下,对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但不影响定案的,要积极办理;对证据明显存在问题失去补查条件的,不能草率批捕、起诉;对案情重大又疑难复杂的,可层报上级院研究处理。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在突出重点、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增强效果上提升水平。一要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重大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以及社会舆论较多、群众反映强烈领域的案件。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深入查办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不能被动等案上门,要积极主动出击,广泛摸排线索,善于挖窝提串,省市两级院要及时总结推广办理重点领域类案经验,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适时组织专项集中查案行动,扩大办案效果。

二要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反贪工作要在稳定数量的基础上,保持大案率适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反渎工作要着重在改善案件结构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中办37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实施意见,集中精力查办重特大案件、要案、滥用职权类、徇私舞弊类案件以及新领域新罪名案件。反贪、反渎部门在办案中要注重协调配合,做到相互促进。省市两级院要带头办案,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去年,市级院直接立案查办的反贪、反渎案件数量都有所下降,这种现象必须改变。带头办案,是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是锻炼队伍、提高对下领导、指导工作水平的有效措施。市级院带头办案,不只是帮助基层院解决启动难,把案件立了交给基层院,还要直接侦查终结一批案件。各市级院今年在这方面都要有新作为。

这里,我想再重点强调一下反渎职侵权办案工作。去年,我省反渎工作立案、起诉、判决数都稳居全国第一,特别是实刑判决率有所上升,成绩应当充分肯定。但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从办理的案件结构看,去年查办的渎职侵权要案人数同比下降62.5%,查办的滥用职权类案件人数下降8%,查办的徇私舞弊类案件人数下降26.2%从案件在检察环节处理情况看,在撤销的6起案件中,重特大案件4件,在不起诉的58人中,重特大案件38人;从判决情况看,在被作出有罪判决的1186人中,87.3%的案件判了缓免刑,其中免刑的占到了75.8%从高检院组织的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成果巡展看,我省没有一个典型案例入选。这些情况归结起来说明,我们一些地方办案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办案质量不够高。这必将影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影响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各地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要在立案环节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对较轻的过失案件不要草率立案,有些可以转纪检监察部门做党政纪处理,使反渎工作的锋芒始终对准严重危害中原经济区建设、侵害民生民利、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和徇私舞弊类案件。

三要提高办案质量。把积极有效提高实刑判决率作为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在提高实刑率的过程中,促进和带动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提高。2011年,全省贪污贿赂大案比例达到73.4%,实刑率为39.4%,两者相差34个百分点,其中有3个单位超过了50个百分点,差别过大。也有一些单位实刑率比较高,如郑州市院实刑率达到84.5%,南阳市院达到51.1%,两个单位实刑判决人数占全省实刑判决总人数的30.4%;全省渎职侵权案件实刑率为12.7%,其中,郑州、焦作、新乡3个市院实刑率分别达到42.9%28.2%26.4%,实刑判决人数79人,占全省实刑判决总人数的52.3%。这些单位,大案比例高,实刑率也比较高,他们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各地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稳定大要案率的基础上使实刑率逐步提高。要严格立案条件,加强侦查取证工作,打牢证据基础;加强侦查手段现代化、侦查机制一体化、侦查活动规范化、侦查管理科学化建设,提高突破案件、深挖犯罪、加快办案节奏的能力;强化案件管理,严把侦结及审查起诉关口,建立侦查预审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按照起诉、判决和庭审质证、辩护的要求,补充完善证据;加强对大要案诉讼过程和处理结果的跟踪监督,防止案件不正常缩水大案变成小案;完善侦捕诉技警协作配合机制,落实职务犯罪逮捕意见分歧协调制度,进一步形成强化办案工作、提高案件质量的合力;加强与法院在法律政策把握和个案认定等方面的沟通,认真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监督纠正不当认定自首立功、量刑畸轻等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职务犯罪大案率和实刑率协调发展。要自觉按照诉讼规律开展查案工作,做到正常立案、侦结、起诉。强化办案安全防范措施,重视发挥司法警察服务保障办案作用,严防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四要增强预防实效。统筹查案和预防的关系,牢固树立办好案件是政绩,结合办案搞好预防、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统筹预防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科学确定和及时调整预防工作重点,今年要按照高检院部署认真抓好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南水北调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务犯罪;落实中央、省委要求,切实加大反渎职侵权预防工作力度。统筹规范与创新的关系,在规范加强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预防调查、检察建议、警示教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等工作的基础上,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巡讲和宣传,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优秀短片和公益广告评选活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工作,强化预防手段,增强预防实效。统筹检察预防与社会预防的关系,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监督、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预防犯罪。

(三)诉讼监督工作要在理性监督、质效优先上提升水平。牢固树立理性监督的观念,必须敢于监督、加大力度,解决突出问题;必须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防止滥用监督权;必须理性监督、提高水平,保证监督质量和效果。一要突出监督重点。全面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另案处理、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违法减少和改变罪名、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再审程序审理案件、死刑二审改判等容易滋生问题的环节,要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效果。以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民行检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和加强多元化监督格局下的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积极运用民行检察调查办法,加大对裁判不公背后的审判活动违法和程序不公等现象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当事人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通过调解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进一步探索民事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

二要完善监督机制。推行以看守所检察为平台的刑事诉讼信息监控机制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探索对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方便群众举报、申诉、听取律师意见以及从新闻媒介中发现诉讼违法行为线索的制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及时发现、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

三要增强监督效果。坚持以质量效果为核心,严格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原则上监督立案要做到有罪判决,追捕、追诉要能判实刑,依法规范纠正违法、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维护法律监督的严肃性。坚持宽严相济,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监督措施运用的适当性、有效性,注重各种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司法不公的诉讼行为,运用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和抗诉等手段坚决纠正,对于一般的不规范行为,采取检察建议、联席会议等形式,促进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为切实把坚持质效优先、提升案件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全省检察机关要在梳理整合、认真落实过去各项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案件集中管理机制。三级院要统一设置案件集中管理机构,推进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实现执法管理的全程化、公开化。二是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各业务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一到两次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评查,严格错捕、错诉、错案的认定和责任追究。三是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适当形式,由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属、发案单位、社会各界代表等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四是执法办案与涉检信访挂钩评价机制。把本年度执法办案数与发生的涉检赴省进京上访案件数的比值,作为评价每个单位整体办案质量的重要指标。

四、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以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推动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务实发展的形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提高素质、着力基层,全面提高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一)以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中政委和高检院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为民的宗旨理念、公正的价值追求、廉洁的基本操守。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执法办案、创先争优、群众性文体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健全和落实教育、宣传、自律、监督、考核并重的职业道德实施机制;注重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积极推进榜样文化建设;加强对河南人民检察博物馆的管理,建设陈列室、荣誉室等教育场所,充分发挥检察文化教育场所的积极作用。倡导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把实现干警的全面发展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内容,丰富检察人员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检察人员施展才华、干事创业的和谐人际关系。

(二)以做好检察长换届工作为契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干部协管职能,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8个省辖市和县(区)检察长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各级院领导班子特别是检察长,优化领导班子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做好争取基层院检察长当选为市级人大代表的工作。强化换届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换届成为持续工作、凝聚力量、树立形象的过程。加强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切实提高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严格依法办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开展廉政专题教育、检察长和纪检组长视情适时对下级院检察长开展诫勉谈话等制度,继续抓好省院对市分院领导班子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

(三)以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为重点,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做好全省统一招录公务员和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工作并使之常态化。落实高检院部署,分级分类开展领导素能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抓好执法办案一线人员培训,用一年半时间对基层检察人员进行全员轮训,加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改进培训方式,推广远程教育、网络培训,广泛开展学、练、赛活动,逐步形成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的多元化培训模式。省院要逐步扩大直接培训范围,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高层次检察人才。

(四)以保持检察队伍的纯洁性和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扎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在突出抓好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科技装备采购、信息化建设经费开支的监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注意从涉检信访、涉检舆情、违法违纪案件中反思工作、总结教训,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反腐倡廉制度,切实有效防止执法不公、不廉问题。认真抓好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保障公正廉洁执法的长效机制。加强决策督查,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高检院、省院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探索实行重大工作部署专项督办制度。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要求,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少数干警以权谋私、以案谋私,隐蔽经商、插手经济活动等不廉洁行为,坚决纠正部分干警对群众冷硬横推等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坚决纠正少数单位管理松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确保检察队伍政治上、作风上过得硬,党和人民信得过。

(五)以提高履职能力为抓手,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院基层建设专项报告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一要整体推进基层院四化协调发展。按照高检院2009—2012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院考核评价体系,继续加大对基层院的帮扶力度,为基层院四化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要加快科技强检步伐。按照高检院五个体系建设部署和四个统一原则,积极做好检察业务软件统一和专线网升速扩容、数据中心建设等工作。加强检察科技装备建设,推进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进一步发挥检察技术、信息技术在各项业务工作中的支持保障作用,逐步完善检察技术、信息技术与业务工作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开展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活动,推进科技强检战略深入实施。三要着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按照高检院《十二五时期检察计财装备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建立健全与中央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和投资保障机制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检务保障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拨款稳定增长,资金和资产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加强与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尽早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强化经费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接受外部监督工作。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工作非常重要,这项工作做好了,会直接促进检察工作。一要更加自觉地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情况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二要高度重视、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坚持办前沟通、办中反馈、办后回访,努力使代表、委员满意。三要认真落实省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的意见》,进一步把代表联络工作做好。各级院检察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都要把代表联络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做实做细做深。联系重在平时,不能临时抱佛脚;联系重在效果,不能搞成应付差使式的形式主义;联系重在真诚,重在把工作做好,不能把联系工作庸俗化,切实用真诚的态度、扎实的工作、务实的作风赢得代表的真心认可。

同志们,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大局责任重大,实现自身科学发展要求很高,破解难题、提升水平任重道远。我们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遵循规律、务实发展、持续求进,不断提高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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