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固始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县段集镇火车站站北路西段有一无名洗石场,且无任何证照违法经营,场面未围挡,路面未硬化,也未采取任何防尘降尘措施。
接到举报后,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行调查后发现,群众举报属实。该洗石场易产生的扬尘物料露天堆放未封闭,建筑垃圾未清运,场区外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等,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4月15日,固始县检察院向段集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取缔该洗石场,对场区内外堆放的物料进行清理,彻底清除污染源;举一反三,加大巡查力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同时要求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15日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
4月22日,固始县段集镇政府书面回复称,已依法取缔该洗石场,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机械,对场区内堆放的物料、侵占公路用地堆放的物品、垃圾全部清理、清运。并表示镇政府纪委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谈话,提示警醒,加大镇区巡查监管力度,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月28日下午,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该洗石场,发现该洗石场已经关停,场内外物料垃圾清理完毕,场外围墙上打出了“场地出租出售”的条幅,附近村民对检察院的监督整改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