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讨回救命钱,锦旗送给检察官!”
4月30 日下午,四川籍雷某来到固始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送来了“为民做主,执法如山”的锦旗,不停地道谢。
雷某夫妇从千里之外的四川省达县麻柳镇来固务工,举目无亲。2018年到2019年间,受雇于杨某为其承包的工地楼房支模壳。工地完工后,经过结算,杨某给付雷某夫妇两年工资后,还剩下尾款7660元一直没有支付。
雷某夫妇多次向杨某催讨该笔款项,杨某一拖再拖。后雷某夫妇投诉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监察大队督促,杨某仍拒不给付。雷某万般无奈之下诉讼到固始县人民法院,要求被申请人杨某履行给付义务,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固始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之一,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应支持申请人雷某的监督申请。
今年4月16日,固始县检察院向固始县法院提出支持起诉,这也是固始县检察院今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支持起诉的第一例。
开庭前,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和雷某达成调解协议。4月28日上午,在固始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内,在承办检察官和法官的见证下,杨某将这笔拖欠的尾款交付到雷某手中……
“感谢检察官、法官和司法局帮我讨回了劳务费,我爱人生病了,这笔钱就是救命钱。”雷某不停地说。
4月30日下午,雷某到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固始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通过支持起诉等手段,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