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名年轻的女检察官,她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她为人低调,不事张扬;她公正执法,维护正义;她善解人意,体谅人情。在法庭上,她是正气凛然的公诉人;在单位,她是不知苦累的女汉子。她用秉公执法谱写正义,用无悔青春照耀着检徽。她就是固始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罗兰。
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她是不知苦累的女汉子
2006年,20岁的她,通过河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走进了固始县检察院这个大集体。15年的检察生涯,她当过内勤、做过书记员,任过助理检察员,直至检察员。无论在哪个岗位,她始终勤勉学习,认真负责。
2012年,她当选上了公诉科副科长。刚上任时,就兼任科室内勤,这一兼任就是三年。
公诉科案件多,各种报表、文件上报下达、案卷装订整理等事务性工作更多。虽然任务重,但她从未因此而减少自己的办案数量,为了每起案件都在审限内办结,她经常加班加点。从此,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有个完整的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
记得2013年底刚怀孕的她,为了冲击结案率,她连续加班多个通宵,长时间的劳累,加上强烈的妊娠反应,产检时医生嘱咐她必须卧床休息一月,为完成工作,她不顾医生嘱托,只休息了三天就赶赴工作岗位。这一坚持就是十个月,十个月中她没有请过一天。
就在预产期的前一周,她还笑着和同事说,我快生了,咱们过两天交接一下工作吧。可没等到工作交接,第二天,宝宝提前出生了,为了不影响工作交接,产后刚做完手术的她,没顾上看上孩子一眼,就拿起电话交代工作交接的事宜,因怕交接不清,月子里她又亲自跑到单位,办理交接事宜。
严审细查,精准认定,她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从主办第一起案件开始,罗兰就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工作中,她坚持做到“三细”: 仔细阅卷,察微析疑;仔细讯问,去伪存真;仔细对照法律条文,力求定性准确。每一个环节她都做得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多年来,她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
在办理的李某某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案时,她仔细审查涉案人员关系和内部组织框架,精准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认定的全部事实和罪名均被法院判处采纳,系全市首例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评为信阳市检察机关第三届“十大精品案件”;
她办理了监察体制改革后该县监察委员会移送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李某某贪污案,在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出台情况下,她妥善处理、准确认定证据取证程序、强制措施适用、证据效力等问题,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判决;
办理的黄某某猥亵儿童,被告人零口供,针对性侵案件隐蔽性强,案件证据薄弱问题,她引导侦查人员取证,完善证据链条,使黄某某得到重判,该案系高检院制发“一号检察建议”后,信阳市办理的首例教师性侵案,被列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选编。
循循善诱,精准帮教,她是未成年人的知心姐姐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女性特有的爱心、细心、耐心去帮助、教育、感化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近年来,她为100名余失足未成年人建立了结对帮教关系。
面对失足青少年,她在讯问时少几份严厉,多几份循循善诱,和他们交心,教他们学法,帮他们分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为他们指明今后的人生道路。
2019年,她接到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是一名刚高考完的学生,骑车时和一名老人相撞,导致老人受伤死亡。案发后,已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并取得其谅解,此时的他刚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罗兰提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意见并被采纳,使许某某圆了大学梦。
案件办到此并没有结束,案后的帮教中,罗兰得知许某某因家人为其支付高额赔偿费而债台高筑,心生愧疚,有中断学业的想法,她不定期对许某某心理疏导,许某某慢慢卸掉了心理包袱,重新燃起生活的勇气。该案被选入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选编。
勤奋好学,精益求精,她是敢于创新的拓荒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工作中,她坚持不懈学习,钻研,利用每一次办案实战、每一次出庭历练、每一次业务竞赛,边学边干,勤思善学,一点一滴积累经验,不断在实践中打磨自己,逐渐成长为单位办案的主要力量。工作中她不停留现状,精益求精,开阔思维,创立了关爱未成人刑事被害人“三个一”工作机制,被检察日报、河南检察论坛等报刊转发,得到上级院年度高度认可。
努力从不会被辜负,她先后被表彰为“全市未检业务标兵”、“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全市十佳公诉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在首届信阳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中获得最佳风采奖;在河南省“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检察机关选拔赛”中获得优秀选手奖等等。
从检十五年,她把女性特有的爱无私的给了每一位失足青少年,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岁月,都奉献给了检察事业,但作为女儿、妻子、母亲,她更多的是愧疚......
回首往事,她总是说:既然选择了检察这条路,就要义无反顾,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