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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建议守护基本农田“红线”
时间:2021-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建议发出后,镇政府积极履职,依法向涉案企业下发了《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监督企业拆除了建设在基本农田上的硬化路面,种植了农作物,完成了复耕。同时,正积极帮助涉案企业补办3.6亩其他土地相关手续,检察建议达到预期效果。”近日,在固始县陈集镇土楼村,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对笔者说。

2020年11月18日,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对河南省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并于2021年3月15日向固始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1年3月18日,固始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裁定执行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固自然资源罚决字【2020】第1103号行政处罚决定第二项内容,即拆除在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截至到2021年7月底,涉案3.5亩基本农田上的地面硬化未拆除,土地原状未恢复,涉案3.6亩其他土地在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情况下建设厂房并硬化地面。

2021年8月2日,固始县检察院依法向固始县陈集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职,依法执行固始县人民法院【2021】豫1525行审32号裁定书,尽快恢复被占用基本农田原状;深入落实土地管理法规相关要求,结合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在落实“六保”、“六稳”的同时,积极配合土地管理部门做好土地保护管理工作。

固始县陈集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并于2021年9月6日将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书面回复了固始县检察院。回复称:陈集镇政府已依法向涉案企业下发《违建限期拆除通知书》,并监督企业拆除了建设在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2021年9月10日,固始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进行了实地跟踪调查,发现情况属实。

“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守护基本农田红线,就是守护我们的生命线。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固始检察机关将持续立足于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不放松,助力企业发展的同时,助力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罗明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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