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河为史灌河一级支流,发源于商城县黄柏山,流经商城县、固始县,在番城办事处大寨社区与史河交汇,形成史灌河。干流全长164.8公里,固始县段总长56.66公里,是固始县一条重要的河流。
今年上半年,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在胡族铺镇王湖村庙庄组灌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一再生资源回收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露天堆放生活垃圾、电子废弃物等,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随即,固始县检察院向胡族铺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要求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将辖区内灌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妨碍行洪的违法建筑、构筑物予以清理,组织专项行动,对境内灌河河道管理范围进行清障。
收到检察建议后,胡族铺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违法建筑开展集中整治,拆卸机械设备,清除地上附着物,认真整治。6月2日,当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王湖村的时候,看到违法建筑已经清除,灌河汛期安全又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