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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检故事】检察建议送达后的第二天……
时间:2019-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6月5日,固始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在“今日头条”APP上发现《东方今报》的记者文章——《固始县一村庄垃圾随意堆放焚烧,村民称该状况已持续3年》,举报人向报社反映:



该垃圾场位于固始县郭陆滩镇九桠村王圩子村民组与姬公村夏圩子村民组之间,该垃圾场至少存在有三年的时间,并呈现扩大趋势,不仅污染了村庄环境,而且影响了饮用水安全。



为回应广大群众和网友的关注,经陈军检察长批准,固始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中心检察官依法开展了调查工作。

检察官调查后发现,该垃圾场实际位置位于郭陆滩镇九桠村柳桥村民组与周岗村土坛村民组交界处,在固始县石槽河支流板仓河北河堤上,该垃圾场没有规划审批及相关的环评手续,未建任何的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村民自行将垃圾集中倾倒于此,造成垃圾沿河堤大量露天堆放,还经常被群众点燃焚烧,污染大气并威胁到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该垃圾场应当立即取缔,郭陆滩镇政府对该垃圾场具有属地管理职责。



2019年6月10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郭陆滩镇政府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立即制止群众向该垃圾场倾倒垃圾的行为,并对垃圾存量进行无害化处理;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垃圾治理属地管理职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要求郭陆滩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书后15日内依法履职并书面回复。

 2019年6月11日,也就是检察建议书送达的第二天,固始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再到该垃圾场,发现郭陆滩镇政府行动迅速,已经整改到位,垃圾运走了,设置了警示标识,绿水青山的景致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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