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比较
2019年5月12日,“固始检察”公众号以《固始一企业污染环境,固始检察院向五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为题,报道了固始县G312国道与X100县道交叉口状元大桥西200米处,固始一建材公司产生大量的废渣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路边河沟,大量砂石物料露天堆放,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曾经的污染
经陈军检察长批准,固始县检察院四部对此案展开调查。调查结束后,固始检察院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茶产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蓼城街道办事处、县环保局等五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五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将结果书面回复。
向五部门送达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为加快办案节奏,没有坐等职能部门回复,而是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履职。5月28日,检察官再次来到该涉污企业,发现企业已经关停,生态修复也在后续进行中。
“办理这起案件后,我们更加注重县域内村镇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固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军表示,下一步,该院将集中在乡镇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提升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认知度与参与度,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