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检察院坚持将办好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实事,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实施“10+N”工作法,即在院确定办理的“十件实事”基础上,各部门要自选一件为民实事,合力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落实。
坚持党组带头强示范。院党组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提前谋划、带头示范、注重创新,以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切入口,全面梳理检察工作中涉及民生民利的重点,围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加大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犯罪的力度”“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等工作,明确了全院“为民办实事”十项重点工作和落实计划,并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由班子成员牵头抓好落实。

坚持部门自选强特色。在院十件实事的基础上,每个部门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自选一件为民实事,并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各部门迅速行动,如第一检察部深入扫黑除恶案发区域开展座谈,对堵漏建制提出意见建议;第二检察部为企业表达诉求,开辟“绿色通道”;第四检察部围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着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安全等。

坚持压实责任强落实。结合10件实事落实,院建立“三责三评两督促”工作督察督办机制,及时明确责任部门的直接责任、牵头部门的督促责任和责任领导的主体责任。要求责任部门定期将工作推进情况报牵头部门汇总,牵头部门定期向责任领导汇报阶段落实情况,责任领导定期向党组汇报推进情况,推动形成“三级互动”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