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警车报废回收处置招标公告
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确保资产处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我院现就2辆警车报废回收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警车报废回收处置项目。
2. 处置标的:2辆警用车辆,具体信息如下:购置时间均为2011年;车辆型号北京现代BH7200AY;车辆状态:拟报废处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相关回收资质,包括公安局备案证明、ISO14001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再生资源备案证明。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未明确体现相关回收业务,须额外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
三、报名相关事宜
1.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7时30分止。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我院将不予接受。
2. 报名资料递交方式: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若采用邮寄方式,报名资料的接收时间以我院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合理预估邮寄在途时间,避免因物流延误影响报名资格。
3. 报名资料要求:请将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整理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递交,资料内容需真实、完整、清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4666529
现场报名地址:固始县人民检察院109办公室
邮编:465200
五、其他说明
1. 我院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后续竞价环节,具体竞价时间及要求将另行通知。
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固始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