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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总结
时间:2019-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固始县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总结

 

2010年以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市院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为主题,积极开拓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渠道,主动争取监督,增进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0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理的案件共5件。参加监督评议的人民监督员20人次,占人民监督员总数的比例100﹪;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我院拟处理意见或决定的案件。

一、领导重视,认真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

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措施,不断推动工作的深化。2010年以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理的案件共5件。

二、创新联系方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

一是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座谈。每年初,“两会”召开之前,我院主动邀请并组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我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征求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报告稿提出意见和建议。2010年以来,我院共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17次,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共37条。

二是主动走访看望代表委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走访、座谈,发出了征求意见表,多方了解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或邮寄《检察要况》,每逢中秋、国庆、春季等节日,通过发短信、微信、贺卡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送上节日问候和祝福,切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2011年以来,共走访代表委员13次,发放或邮寄《检察要况》120余册,发送信息600余条。

三是深入推进“检务公开”。每年“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院,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文化长廊、办案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和视频接防系统等。让代表委员近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工作。2011年以来,邀请代表委员参观我院8次,受到代表委员的一致好评。

三、依靠代表委员的监督和支持推动检察工作的开展

一是主动汇报工作。主动向人大政协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县人大、县政协的指导和支持。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案件,县人大、县政协主动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办理案件情况,今年检察机关共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转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案件3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做到了件件有答复。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每年县人大对我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我院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明确职责任务,严格制定规范性文件程序,及时上报规范性文件,得到县人大领导的赞许。我院在选任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占有一定比例。今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宇驰在我院呈报的《固始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

三是办理建议建议。2014年,县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史河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综合治理列为1号议案,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市院配合人大重点工作开展预防调查的精神和要求,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院对此进行了专项调查,组织撰写《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长分别作出批示。2015年县人大将城市交通整治作为1号议案,我院组织开展了专项调查,组织撰写《城市交通现状及整治对策的调查报告》,受到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今年,县委政府成立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加大财政投入,加强整治力度,开展交通整治专项活动。

四、存在不足及建议

一是存在不足:在工作中积极性还需加强;平时对代表委员的联系较少;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赞同意见多,批评和以后工作的建议少;代表委员主动联系检察机关的少;人民监督员对重特大案件或有影响的案件缺少主动申请监督意识等等。

二是意见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的机制。联络工作实行院党组领导、各部门参与、相互配合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二要建立参与重大案件审理的制度。在办理本地区重大案件、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时,可邀请部分代表、委员旁听公诉、抗诉案件的审理,参与申诉案件的复查、公开答复听证、检察长接待日等,使代表、委员更直接、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三是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人民监督员模块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和完善建议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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