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马洪斌、肖国兵对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小组负责人表了决心,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陈军检察长最后强调指出:
一要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具体要求,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重要抓手。
二要严密组织筹划。把创建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目标。




三要加强宣传报道。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大家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在全院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形成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要严格考核奖惩。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明确重点难点,把创建工作充分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与年终考评挂钩,形成文明创建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