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4日,我县召开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模养殖场依法关闭搬迁推进会,县长王治学出席会议并讲话。推进会上,陈军检察长向畜牧局、环保局、秀水办事处、汪棚镇政府、沙河铺镇政府、南大桥乡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
2018年11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培文,人大代表苗守根、史玉林以及环保局、畜牧局负责人,在陈军检察长的陪同下,来到秀水办事处隔夜村、汪棚镇闫寨村查看工作进展情况。
禁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不关闭,城区51万人的饮用水安全就得不到保障。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大责任。
2018年12月20日上午,陈军检察长带领畜牧局、环保局负责人,来到沙河铺镇和南大桥乡,对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进行督导。
在沙河铺镇莲花村和窑湾村,养殖场关闭搬迁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有的已经完成搬迁或部分搬迁,有的畜禽已经处理。在南大桥乡,43家规模养殖场已关闭22家,余下的21家正在积极行动,淘汰处理母猪及仔猪。在该乡大岗村大桥村民组,吴凤彬家养殖的511头猪已全部处理完毕,游景寒家养殖的320头猪已全部处理完毕,张伟家养殖的520头猪已处理410头。所到之处,陈军向养殖户解释宣传政策,养殖户对检察院的此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在与沙河铺镇政府与南大桥乡政府负责人座谈时,陈军检察长强调指出,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保护全县人民的“大水缸”,一定要拿出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气魄和勇气,用心排查,认真整改。此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会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直到史河变成一汪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