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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09-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411在固始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 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强化服务保障措施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制定了《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商业贿赂、强迫交易等影响公平竞争的犯罪,净化投资环境。通过检察护航企业360”门户网站、开展服务企业走访月、在县电视台开办服务企业大家谈等形式,主动服务企业,赢得了好评,企业有困难就找县检察院已形成习惯。结合职能,共办理危害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刑事案件811人,查办影响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611人。针对严重影响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私搭乱建、敲诈勒索等违规违法行为,形成了《关于治理整顿发展环境的调查报告》,为县委政府提供了决策参考,县政府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恶治乱正风专项行动。县委书记曲尚英充分肯定我院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做法,市检察院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我院的经验。

全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了《关于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辖区内淮河、史灌河等重点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现状深入调研,确定治理城市饮用水源地污染、河道采砂、山区采石等领域作为服务重点。加强与公安、国土、林业、环保等单位的联系协调,召开联席会议5次,开展联合执法7次,参与环境整治集中行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监督力度,监督纠正生态环境资源行政违法问题22件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刑事案件1010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4人,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11人。

全力服务人大重点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关于检察机关配合人大重点工作开展预防调查的意见》,主动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做好每年1号议案的预防调查,先后完成了《关于城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问题的调查报告》和《关于公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的调查报告》,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在全县开展了治理非法采砂、非法采石的利剑行动以及道路交通整治行动,取缔非法采砂场62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取缔非法采石场25处,有效遏制了涉及饮用水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交通秩序,提升了交通文明。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站位全局,选派优秀干部深入张老埠乡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力求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劲、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共争取新修道路86公里,危房改造21户,新建桥梁6座,改建水塘15口,新建水库1座;争取土地整治资金400余万元,新增良田600余亩;积极实施产业扶贫,扶持贫困户种养殖增收,已有58208人成功脱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加强与扶贫部门协作配合,严肃查办、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加强“精准监督”,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我院扶贫工作在全县扶贫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二、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加强平安固始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723人,起诉2976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01人、起诉303人;严惩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68人、起诉758人;积极参与反邪教、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专项行动,批捕135人、起诉202人;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79人、起诉248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18人、起诉193人。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坚持快捕快诉,对重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防止错捕错诉,体现了打击声威,维护了一方平安。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不批捕335人、不起诉25人。加强社会危险性审查,对无逮捕必要的279人作出不批捕决定。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有效提升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效率,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捕、诉、监、防一体化、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探索实施了关爱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三个一”工作机制,选派23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依法对64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5人予以附条件不起诉,对72人的犯罪记录进行了封存,做法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开通12309举报电话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畅通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努力把信访吸附在当地,问题解决在当地,矛盾化解在当地,妥善处理各类群众控告、申诉、举报3000余件、5000余人次。加强释法说理,对争议焦点问题以及不批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主动说明理由,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对重点涉检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有效化解矛盾46起。加强司法救助,向11名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余万元。建成信访接待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控申接待窗口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65件,有效化解了矛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或管理。调研形成的《六种形式的非法行医应引起重视》,被中共中央办公厅、省委转发;形成的《村委会干部采取五种手段骗取良种补贴资金》,被省委、省检察院转发,省委副书记邓凯作出了重要批示;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9条。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受到县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推动了有关问题的解决。成立网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及时应对处置网络舆情,掌握网络舆论的主导权。

三、全面落实反腐倡廉部署,大力推进惩防职务犯罪

依法严惩职务犯罪。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8108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257人。其中,大要案63136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8人;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57人、200万元以上17人、2000万元以上2人;受贿案件101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85157人,其中判处实体刑3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4亿元。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工作分别进入全省检察机关前60名和前40名。

着力提升办案效果。围绕重点工作办好案。对危害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严查快办;对查办案件可能影响发展大局的案件慎办缓办。围绕民生领域办好案。始终把涉农及教育、医疗、民政等民生领域的贪渎犯罪作为查案重点,共查办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案3878人。先后查办了6名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贪污红失人员抚恤金案,以及少数村委会成员集体贪污能繁母猪补贴、粮种补贴案等,受到群众好评。围绕难点问题办好案。针对城乡建设领域存在的违规问题,并形成了《关于我县农业服务中心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促进了规范管理。围绕信访稳定办好案。认真调查信访中涉及的贪渎行为,共调查处理此类案件18件,对构成犯罪的查处5件,消除了群众对抗情绪,化解了不稳定因素。

切实增强预防实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准确把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职责定位,深入研究重点行业、领域、系统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预防措施,提交专项预防报告5件,县领导给予积极肯定。加大同步预防力度,介入我县56个重点工程开展监督,努力确保工程优质、干部清廉。开展预防调查28件,发出检察建议40份。开展五进活动42场次、警示教育140余次、廉政法制宣讲133次。建成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60余个县直及乡镇6000多人次到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专项调查,撰写《关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执行情况专项预防调查报告》,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

四、筑牢维护公平正义防线,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全面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不当立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38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37人、监督撤销案件4052人。依法追捕漏犯30人,追诉漏罪214条、漏犯106人,对16名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法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5份,促进了侦查行为的规范。

有序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加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和量刑“畸轻与畸重”审查并重理念,共依法提出抗诉15件,法院改判9件,发回重审3件。被告人胡某某一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抗诉后,二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促进了审判行为的规范。

积极拓展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同步推进诉讼过程、诉讼结果、执行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22件,法院采纳13件,改判1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8件,发出执行检察建议89件,对民事行政审判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6件,均被采纳。对法院裁判正确的,促成和解44件,维护了审判权威。

稳步开展刑事执行监督。联合开展看守所安全检查26次,提出纠正意见15条,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审查批捕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51人,起诉57人;纠正所内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96件次,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中的违法情形123次,纠正强制医疗执行工作不当11人次;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59人,变更强制措施56人;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70。实施强制措施四部门三联动监督机制,着力解决部分案件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不当的问题,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羁押而未羁押35人,不应羁押而羁押23人,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认可。

五、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强力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组织开展了“往前走、向后望”、“优秀党员标准”等大讨论活动,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道德。成立机关党委、配齐配强党建队伍,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党建责任落实。每季度开展四有干警四好科室评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了主旋律,凝聚了正能量。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和完善上下班签到签退、公务接待、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检务督察等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建成廉政文化主题走廊,邀请党校教员等做廉政辅导报告10次,党组成员上廉政党课36次,组织干警观看廉政专题片,学习上级违法违纪通报,警示教育干警,做到勤敲常打;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党纪检规,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处理了2名违纪干警。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充实检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招录35人,其中研究生7人。25人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组织开展跟庭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40余次,600余人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业务培训,11人次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前三名,3件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统一受案、自动分流,实现全程跟踪、预警和监控;举办规范司法行为专题讲座,开展案件集中评查活动9次,切实解决了一些不规范问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出台了《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开展了一系列文化育检活动,切实提升了干警的文化素养,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五年来,全院荣立集体三等功8次,个人立功29人次,18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19人次受到市、县级表彰,2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尖子,《“五注重”工作法培养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出台了《关于主动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的意见》,做到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案事件,使监督具体化;专题报告查办职务犯罪、职务犯罪预防和公诉等专项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座谈23次,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注重听取诉讼当事人意见,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升级门户网站、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0次,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切实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让我们深切体会到:只有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才能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只有着眼全局、融入大局、服务发展,才能更好地体现检察职能和办案效果;只有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只有坚持开拓进取和创新发展,才能增强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只有坚持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才能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与党委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信息化程度亟需提高;四是检察队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检察工作的新发展,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还比较缺乏;五是对司法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及2017年检察工作思路措施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阶段,也是检察工作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今后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工作思路是: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以政治强、业务强、队伍强、保障强、管理强为要求,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检察监督为抓手,破解难题,补齐短板,进一步增强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公信力,努力建设成为全省检察工作强县,确保检察工作在固始建成豫皖交界区域性中心城市中有新作为,在建设魅力固始的征程中作出新贡献。

围绕上述要求,2017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上级会议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服务扶贫攻坚工作,着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着力保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强化诉讼监督,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务实重干,勇争一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再有新贡献。聚焦民生民利,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聚焦创新引领,宽容对待改革创新失误,严厉打击阻碍、破坏改革创新的犯罪行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聚焦绿色发展,成立专门机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肃查办此类职务犯罪,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环保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好我县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在青山绿水中感受司法成效。

二、在推动平安固始建设上再有新业绩。严惩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惩治力度,突出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聚焦个案正义,注重案结事了,着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以案释法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促进在法治轨道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提升平安固始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三、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再有新成效。切实增强政治定力和大局意识,做到查办职务犯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挖窝案串案,确保打击力度效果。聚焦扶贫、民生领域,在严肃查办此类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加强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预防警示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在监督执法司法上再有新作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全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强化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现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着力解决刑事执行中的不规范、不公正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虚假诉讼、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监督。

五、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再有新进展。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全面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切实把司法责任制要求落到实处。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完善公诉机制、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推动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等机制改革,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充分运用网络等新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案件处理情况。

六、在从实从严管理检察队伍上再有新举措。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力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深化和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形成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确保队伍纯洁。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全市拔尖、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检察队伍。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保障自身严格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县检察院奋力拼搏、务实进取的五年,是县检察院快速发展、不断提升的五年。今后的五年,是检察工作面临更多机遇、迎接更多挑战的五年,也将是县检察院谋划新思路、再创新辉煌的五年。在新的征途上,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主动的服务、更优良的作风、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全县人民的厚望和期待,为固始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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